投资型财险经过多年沉寂之后,又出现在银保渠道。
近期,在某银行网银的保险超市中,出现了三款投资型财产险,每份1万元,收益率较同期存款基准利率高出0.75%-0.85%,保险责任包括家庭财产因出现的火灾、爆炸、地震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投资型财险收益较低
投资型财产保险的设计原理是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为预定利率,以保险期限内的预定利息收入作为保费。这种产品的本质上是保险保障功能与银行储蓄功能的融合。保险公司对收入的保险储金进行资金运用,收益率大于预定利率的部分归保险公司所有。
在国外,投资型财产险发展较快,而国内的投资型财险却“波折不断”。
2001年初,中国保监会批准华泰财产开办固定利率的居安理财家庭财产保险。2004年,打着“利率联动”的旗号,投资型财产险产品开始大量上市。2007年后由于投资型财产险的回报率上调引发偿付隐患,监管部门通过收紧审批的方式严控相关产品上市。2012年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再次加强投资型财险监管。2013年10月31日,中国保险的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太平洋财险与天安保险的投资型财险产品费率及条款获批的公告,投资型财产险产品重新高调上市。
统计显示,目前开展投资型财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有安邦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大地保险[微博]、天安财险等保险公司。
某财险公司银保人士表示,国内的投资型财险销售渠道还没有打开,多数消费者只知道投资型寿险产品,并不知道投资型财险。抛开这类保险保障功能,投资型财险的收益率也不及寿险产品。
据悉,保险业较发达国家的家财险普及率均在70%以上,美国甚至达到95%,而我国家财险的投保率长期低于10%,另据去年2月26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数字显示,目前北京投保家财险的家庭只有1%,投资型家财险的比例就更低了。
记者在某银行网银提供的一款投资型财险说明书中看到,在保险期间内,该产品收益率随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同幅同向联动,且始终高出0.75%-0.85%(年期不同,高出的收益率不同),满期时分段计算收益,产品满期年化收益率不低于合同生效时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增加0.75%-0.85%(年期不同,增加的收益率不同)。
从投资的角度上来看,此类产品的吸引力有限。央行[微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6.1962,0.0007,0.01%)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若上述产品在2015年到期,到期后的最高的收益率为3.6%,勉强跑赢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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