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随着新《保险法》实施时间的日益临近,有朋友问我是否应该趁着现在抢购点保险?
据我所知,自8月以来,中国人寿(601628)、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均宣布有部分产品即将停售,其中太平洋(601099)人寿的鸿运年年、平安人寿的“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中国人寿的金彩明天两全保险(分红型)已停售。
自从新《保险法》消息传出,很多保险业务员都在使用类似于“我们公司的这款产品马上就要停售了,10月1日后就会涨价,现在买很划算”之类的推销语,价格上涨幅度将会达到10%至20%的传言更为这些“退市”保险又踩了一脚油门。
其实,保险公司使用停售、提价、升级等方式促销保险产品早已不是新鲜事了。保险代理人员用这样的方法可以更有效地激发投保热情,刺激,鼓动消费者购买保险。所不同的是以前都是局限在某一家保险公司范围内,而这次是全行业的行为,所以才有如此轰动的效应。去年保险市场普遍低迷,这次“退市”也给保险公司一个意外的惊喜。
事实上,保险何须抢购?俗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退市”不过是一句美丽的销售口号,保险公司也不会坐以待毙的,相信与这些停售产品类似的替代产品会第一时间出台弥补市场空白。届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又有了“我们公司这款产品刚刚发售,保险范围比老产品更多了,保障更齐全了”等说辞,又展开新一轮销售热潮。
通读新《保险法》后我们会发现,新法只对该法律生效后的合同产生效力,原合同只能按照旧的法律执行,不能追溯。中国的保险市场还远远谈不上完善和成熟,每一次新的修订都是以维护消费者利益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的,这样的好法律我们完全有必要等上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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