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投保了保险之后就万无一失,投保后还应该注意三点过失。在买寿险产品尤其是买银行保险时遭遇业务员误导,等到想用钱时才发现退保损失挺大。业内人士提醒市民,无论通过哪种渠道买的寿险产品,在10天犹豫期内保险公司都会电话回访客户,这是投保人彻底弄清楚所买保险权利义务的有利时机,以免受业务员误导。
过失一:不做地址变更、保单遗失不补新
廖女士在2005年时就投保了一份两全分红型保险,保险期限为5年,按理说到2010年时她就可以拿到生存保险金了,可糊涂的她到现在都没有领到任何钱。
“我2005年的时候在银行买过一份保险,我记得年限是5年,可是因为两次搬家,我又没有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地址,所以从第三年开始就没有收到过任何保险通知书。”更加不幸的是,就连保险合同都已经遗失不见。
小心维护保单是投保人享受保单权益的关键。我们建议廖女士先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用身份证号码查询这份保单的信息,看看是否已经确认到期,再咨询下该如何领取生存保险金。通常,需要前往保险公司柜面办理。若保单遗失,则需本人亲自前往,并填写有关合同遗失的声明。
如果合同尚未到期,想要补一份新合同,一般也需在保险公司网点办理,支付相应工本费。而变更地址通常只需带上身份证件在柜台办理,或者寄回地址变更回执至保险公司指定地址。一些保险公司也为客户提供了网上直接变更地址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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