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身故;
7、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附加险
产品名
智盈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基本情况
投保范围:18-55周岁
交费规定:主险最低保费不低于4000元,最低交费期限为10年。投保主险时选择附加,无需另行交费。
保额规定:不超过主险的基本保额,基本保额不得低于1万元。最低保障是期交保费的20倍。
等待期:90天(因意外患重大疾病无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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