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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万能险投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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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过,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实李农的个人病史与其死因心源性猝死有因果关系。同时,保险公司也未举示其他证据证实假设知道李农投保前存在病史会拒保,你觉得呢?

  在人身保险中,“带病投保”是个雷区,投保人只要“中了招”,几乎100%会被保险公司拒赔。

  事实并不尽然。四川自贡居民李农(化名)隐瞒个人病史投保一份终身寿险,不到两年时间就因心源性猝死去世,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为由拒赔。一审法院认为李农的病史与其猝死无必然联系,判保险公司赔付全额身故保险金;二审法院则认为,投保人没有尽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也没有完全尽到审查义务,双方各负一半责任,保险公司要赔付一半的身故保险金。

  记者发现,针对“带病投保”,有时甚至同一家法院对类似的案件也会有不同的判法。保险专家建议,为避免因“带病投保”遭拒赔,消费者应诚信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健康状况,有必要时投保前最好自行体检。

  案例

  “带病投保”身故遭拒赔

  2009年9月30日,李农经平安人寿自贡支公司某业务员推荐,在该支公司投保了智盈人生终身寿险(万能险),附加智盈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险,前者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后者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年缴保险费6000元,缴费期限为终身。投保书约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李农,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李农的女儿。

  按照惯例,保险公司都会对投保人进行基本的病史审查。在书面询问“被保险人是否目前或曾经吸烟、饮酒,过去一年内是否进行门诊检查、用药、三年内是否有医学检查异常”等事项时,李农均选择“否”,并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声明和授权栏签名。此后,李农交纳了2009—2010、2010—2011两年的保费共12000元。

  天有不测风云。2011年7月16日,李农因心源性猝死死亡。2011年7月28日,李农女儿向保险公司递交了理赔申请资料。但保险公司随后在核赔调查中发现,李农2009年2月曾在自贡市中医院有过住院记录。医院病历中记载:李农每天饮酒(白酒)1斤,抽烟4包,出院中医诊断为酒糟鼻(肺胃热盛)、西医诊断为酒渣鼻伴感染。

  2011年9月3日,保险公司向李农女儿寄出了一份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李农投保前存在有影响本公司承保决定的健康状况,而在投保时未书面告知,严重影响了承保决定”。保险公司并决定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费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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