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费用比例上限也有降低,意见稿中从第一年起每年度分别是:5%、4%、3%、2%、1%,从第6年度开始不得收取退保费用。现行的退保费用比例第一年为10%,最长情形可以收取到第十年。
监管层出费改新政,意图是将前端的产品定价最大限度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而后端通过准备金计提控制风险。理想状态是公司通过压缩经营成本,提高效率,让利消费者来形成良性市场化竞争。
但现实情况是,“公司很难去压缩经营费用,这块账并不公开透明。所以主要体现在代理人的佣金压缩。”一位寿险公司高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同样的观点也出现在去年8月普通型人身险费改之后。
除了引导公司降低费用之外,万能险被嵌入了更多保障属性,对死亡风险保额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不再能被单纯认为是理财产品了。”上述精算师称。
意见稿第二条载:除提供有年金选择权的万能保险外,对于投保年龄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1、意外和疾病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2、意外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0%。
而现行的规定中,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仅规定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
所谓死亡风险保额,是指有效保额减去保单账户价值。其中有效保额是指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公司支付的死亡保险金额。
将强提“非账户准备金”
针对互联网和银保渠道宣称收益率日益飙高的万能险,监管并没有给出直接行政干预,而是通过加强准备金计提管控来控制风险。
“收益率达到7%甚至8%的万能险,准备金要求高了会消耗大量偿付能力,公司必须注重两者平衡,也是利用市场化手段做风控”。上述接近保监会的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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