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
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提高人身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推动全行业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形成长期、稳定的现金流,有利于为资本市场、实体经济和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此次《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从保险业起源和发展历程看,人身保险产品天然具有风险保障与长期储蓄功能。同时,个别公司基于发展策略的不同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差异,逐步暴露出业务结构单一等风险隐患。在此背景下,中国保监会通过修订完善人身保险有关精算制度,促使其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坚持“保险姓保”,提升人身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有利于人身保险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进一步发展风险保障类和长期储蓄类业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有利于人身保险公司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资本规划和管理,促进全行业进一步转型升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为资本市场、实体经济以及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文件制定过程中主要把握了哪些原则?
一是坚持“保险姓保”的本质特征。通过大幅提高
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风险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增强保险产品供给的有效性。杜绝将人身保险产品简单异化为短期理财产品的行为,确保人身保险产品体现其本质特征。
二是坚持总量控制的任务目标。对于中短存续期产品,继续实施严格的投入资本与净资产取大的总量控制政策,控制好风险总敞口。引导保险公司科学规划中短存续期业务,切实转变自身发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