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者中较大者: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5%;
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申请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之后的余额。
(2)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期满日24时,我们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满期保险金额为本主险合同期满日本主险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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