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养老、创业最佳选择”的理财产品,这样的宣传,看上去似乎很美。在几年前购买的保险理财产品,收益极其低下,竟低过银行利息。“第一年仅25.1元的红利”,又要如何实现它看似“美丽”的宣传?然而“昂贵”的退保代价,更是让购买者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大部分人多在银行内受到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推销,而最终购买理财保险的原因,则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
虽然早在2010年底,银监会便发文不再允许保险公司人员驻点商业银行网点,并同时规定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超过3家。但目前出现的情况该如何解决,之前的合同又该如何终止,成为众多购买理财保险的街坊最为关心的问题。
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一私人银行高级投资经理昨日表示,在银行购买保险产品时,不要只听销售人说产品的好处,要对着保险产品条款逐一问清楚,切勿急于签订合同,“分红险投资的范围有限制,分红收益的水平一般都不高,买保险应该回归其保险的功能。”
本是去银行办理业务不慎被忽悠办理了保险
家住越秀区的王小姐是某银行的客户,2008年8月份前往越秀区的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购买了一份让其事后苦恼不已的理财保险。
在王小姐所保留的一份该保险公司的宣传单上,记者看到了“新型理财产品,教育、养老、创业最佳选择”的字样,而另在宣传册的最下方还注明了“限量30册,送完即止”。
本着不太相信保险的心态,当时的王小姐对此事一笑了之,随即继续办理业务,对于保险推销员的推销并未在意。
“后来保险员吹得有点天花乱坠,称今年交一万,明年便可领一千。”王小姐说,其是该银行的VIP客户,和银行的多名工作人员十分熟悉,见银行员工对于此种保险不置可否的态度,便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当时有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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