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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妈妈投保时 应注意母婴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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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众所周知,女性在妊娠期间的风险比常人高,加上现代女性工作压力过大、生育年龄偏大更加大了风险,那么,如何为母婴编织一张保障网呢?

  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尽管没有类似社会生育险可以报销生育费用的商业生育险,但是,有不少公司推出了母婴意外保险,此类保险强调对母亲和新生儿身故和身残的保障,这是社会生育险所覆盖不到的。比如一家保险公司的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缴纳20元至50元/份(根据保险人年龄和身体状况有所不同)的保费后,孕妇在保险期间出现身故或者残疾,可以获得4000元的保额。这款保险产品可以购买多份。

  记者还了解到,除了针对个人的母婴意外保险外,一些保险公司还针对单位团体客户,推出一些补贴性质的生育险,此类产品针对女职工因生育导致的误工,按照误工的天数给予女职工补贴。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保险公司针对单位计生办推出了一种保险产品,若职工在做计生手术出现意外,保险公司还会给予相应的赔偿。

  注意商业母婴险保障范围

  “因为女性怀孕后的风险比一般人要高,目前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名业内人士表示。

  记者向一些保险公司了解到,妇女怀孕28周后,原则上不受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意外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而且对保额也设了上限。

  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母婴意外保险产品,合同条款有所不同。记者比较了多款母婴意外保险产品的责任免除条款,发现除了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中常见的“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之外,还特别规定了若被保险人故意引产或流产,也不在保险范围之内。有些保险产品,对于“被保险人患有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性病或感染爱滋病毒及其并发症”、“妊娠35周前确诊的死胎或无胎心音的胎儿”、“因妊娠疾病和分娩所支付的医疗及其他费用”均不在理赔的范围之内。

  另外,各保险公司的“保险期限”也有特别的规定。比如,有些产品保险期截至被保险人的该次妊娠预产期后的第7日的24时,也就是说,如果晚产的孕妇在这个“第7日”之后遇到分娩意外,将得不到保障。因此,业内人士强调:市民在购买母婴意外保险时,一定要看清楚条款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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