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当时工作人员的介绍,谢先生在2011年9月18日可申请退保,但那时并不急着用钱,直到2012年1月19日,谢先生来到保险公司填了份申请退保单。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结算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谢先生,现在退保的话连同本金、利息加上这三年的分红总共是10万6938元。谢先生听到这数字和自己心里想着截然不同,恍如一阵晴天霹雳,满肚子疑问,每年固定利息就有6500元,三年下来不算分红也该有19500元,为什么现在的结果比银行固定存款的收益还小呢?
谢先生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要求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保险单上的合同款项,在电脑的记录里,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份和他同名的保单,每年的分红都将近有2000元,三年相加有5801.04元,加上三年的利息和本金原则上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给予谢先生近12万元。
让人费解的是,工作人员称,保单上的签名和谢先生的相差甚远,不能按这份保单计算。谢先生无奈的只好选择放弃退保。
“去年买房子向朋友借了一笔钱,最近朋友催的急,可是这节骨眼上又遇到这事”谢先生向记者诉苦道,“现在回想起来感觉自己被骗了似的,原本只是去银行存钱的,反倒买了份保险。”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江西分公司:回避“诱导消费者买保险”质疑
3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南昌市桃苑大街中国人民人寿保险江西省分公司,对谢先生遇到的“保险变脸”问题提出质疑。综合部的吴经理表示,谢先生购买的是一款名为金鼎富贵分红保险,被保险人作为有行为能力的市民应该认识到自己购买保险所存在的一定风险,同时协约期为5年,3年内取出属于违约,其本金都是存在一定的现金价值,我们所承诺的6500元是属于基本保底,并非被保险人认为的每年固定利息。
针对记者提出谢先生购买保险时固定利息和分红的疑问,吴经理向记者表示会第一时间调取当时的电话回访录音和最原始的那份保单,做详细的调查,公司也会本着负责的态度和当事人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处理问题。
3月19日,记者再次联系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江西省分公司吴经理,他告诉记者目前叠山路工商银行、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南昌市分公司已经和谢先生协商处理此事,但吴经理表示自己并不知事情处理的细节。当记者问及保险公司能否提供谢先生购买保险后的电话回访录音和谢先生签订的原始保险合同时,吴经理称,录音等证据属于客户的私隐,记者不方便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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