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个人理财信贷部高经理向《北方周末报》介绍:赵凤山在银行购买的应该是一款保险理财产品。至于银行与保险公司“联姻”,完全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战略合作关系。合作初期,保险公司借用银行网点,银行收取相应的手续费。
“如果说银行相当于超市,保险公司就是产品供应商。由保险公司派驻到各银行网点的业务人员,就相当于各个供应商的促销员。”高经理说,根据协议,银行与保险业务员之间并不存在监管关系。银行方面不插手也不从事保险销售。这些“促销员”借用银行的平台和储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前提是不影响银行的主营业务。
2011年9月,银监会以“特急”的文件形式,向全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对银保产品的销售进行规范。
通知要求,2010年12月31日之前,商业银行须清退保险公司派驻银行网点的销售人员。
这项饱受人们诟病的保险销售模式,也伴随着此项通知的执行而退出了历史舞台。
说起赵凤山老人的遭遇,高经理明确表示:会在最短时间内,协同保险、银行和储户三方协商解决,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内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复。
讨说法,保险公司称协商
太平洋保险公司包头分公司运营部经理杨业宇告诉《北方周末报》:赵凤山购买的是太保一款叫做“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理财产品。每年存3万的本金,连续存3年,共9万元。每年根据公司业绩进行分红,每两年取一次利息。整体算下来,收益会比银行存款高。
当记者询问该保险的销售人员是否归属于太平洋保险公司时,杨经理给予了肯定的答复,但她说该业务员已经离职。
关于被人诟病“存款变保单”问题,杨经理说自从银监会的通知下发后,保险业务员已退出银行。但日常进行的保险交易与在银行中销售的保险理财产品,在办理程序上是完全一样的。
据介绍,签署保单之后还有一个“犹豫期”,一般为10天。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再三思量这份保险是否适合自己,并拥有反悔“退货”的权利。一旦“退货”,保费将悉数返还,保险公司只收取很有限的工本费、手续费。保险营销员都会提醒投保人“犹豫期”的存在。保险公司也会本着负责的态度进行电话回访,并全程录音。以上种种措施,都是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而设置的,特别是高龄人群。
杨经理的话得到了赵凤山的证实。从银行回到家几天后,老人就接到了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的回访电话。老人得知3万元血汗钱购买的并非银行理财产品,而是一张保险单时,觉得天都塌了下来。
“身边的亲友有不少就是卖保险的,要买我也不用去银行啊!”老人拿着保单再次来到中国建行富强路分理处,找到当时的那位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反复强调她对老人的承诺并不会改变;大厅里其他工作人员也纷纷劝慰老人不必多虑。看到银行工作人员如此贴心周到,解释得如此诚恳,老人悬在半空的心渐渐落了下来。
杨经理承认:虽然公司对员工进行了严格培训,但还是有少数营销员因为不职业或不诚信,没有尽到详尽地告知义务,导致后来发生纠纷。保险公司方面一旦发现,就会对业务人员采取开除的严厉惩戒。同时她也告诉广大消费者:如果知道“犹豫期”,并接受了电话回访而不加以利用,就会被视作认同合同条款。后期如果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赵凤山老人就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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