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销售保险日益成为保险公司降低成本和缩减流程的新型渠道之时,保监会更多的,则在关注其可能造成的风险隐患。
昨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称,除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在互联网站上比较和推荐保险产品、为保险合同订立提供其他中介服务等。
南都记者昨日搜索淘宝网,发现其上面并无个人销售保险的网店,仅在天猫上有几个保险公司的旗舰店在销售保险产品。
保监会规范网销主体
昨日保监会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除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在互联网站上比较和推荐保险产品、为保险合同订立提供其他中介服务等。
除了针对互联网销售的法律法规外,在保险经营的日常规定中也对互联网销售有所要求。据保监会网站昨日更新的《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也明确指出,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应当建立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管理制度,具备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所需要的电子商务硬件设施、操作系统、业务处理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具有满足开展互联网业务需要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据悉,中国保监会已在官方网站上披露了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情况。请广大公众在通过互联网站购买保险产品前,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并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反映和举报。
有财险人士表示,网络销售保险误导性和诈骗情况会逐渐杜绝。据悉,目前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保险代理和经纪公司,一般会在相关互联网站页面的投保流程中设置投保人点击确认环节,由投保人确认相关内容,例如,是否已阅读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了解并接受包括免除保险公司责任条款、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保险单现金价值等在内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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