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2009年,中国会计准则二号解释的实施,使得分红险近乎99%的保费可以确认为保费收入,这成为分红险大发展的重要推手。分红险已经成为寿险业毋庸置疑的主力军。
“分红险的大发展,并不是偶然。”业内相关人士对记者称,分红险最大的特征是除了提供风险保障和合同约定的保证收益外,客户还可以分享保险公司运营管理分红险业务产生的部分盈余,这一盈余即是保单红利。
然而,正如保险合同及保单确认书中明确的那样,该盈余为动态的、不确定的数字。按照监管规定,所有销售分红险的寿险公司必须要求营销员在向客户销售时给予郑重提示,否则将严惩不怠,重者还将列入黑名单,取消营销资格。此外,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和保单确认书均要求明显位置给予标注,最终要求消费者本人签字确认。
“但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营销员往往将往年红利的至高点作为销售卖点,很容易对消费者的购买意向起到引导作用,除去合同约定的保证收益外,任何关于保单红利的承诺,均是销售误导行为。”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院长王稳教授称,如何强化销售管理,最终让消费者清醒地意识到保单红利是一个随行就市变动的数字,是保险业规范销售行为的重头戏,也是让分红险回归理性消费的重要环节。
“对分红险来说,保险保障是基础,分红是附加功能,这一点无论如何不能淡化,只能强化,让全社会对此拥有清醒、理性的认识。”业内相关人士称,分红险之所以成为寿险行业的主力军,得益于其满足了客户获得保险保障和保证收益之外追求更大回报的心理需求,但是,不能让非主流的附加功能占据主流,掩盖保险保障功能和保证收益部分。
“保障型”重焕光彩
与“不确定”的分红收益相比,分红险能够给予消费者“确定回报”,一是保险保障,如消费者在生、老、病、死、残等方面的保障需求,二是保险合同约定了的保证收益,俗称“保底收益”,目前寿险保单预定利率上限为保监会1999年确定的2.5%。
对杨怡来说,防范未来不确定的大病风险,是她有意购买商业保险的初衷。然而,正是在咨询营销员的过程中,她与诸多消费者一样,出于对未来大病风险尚不确定、有可能获得较高回报的考量,从最初重点关注纯保障型的重疾险,转变为倾心于兼具回报功能的分红险上。
“从消费心理上看,趋利性无可厚非,尤其在当前的高通胀背景下,保险作为一笔数目不小的投入,让消费者单纯地用以防范生、老、病、死、残等风险,除非保障型产品的价格相对低廉,拥有极高的性价比,才能引导公众的消费行为,但目前来看,国内保障型产品的价格并不低廉。”王稳如是称。
期待保障型产品的价格合理下降,已经成为一部分崇尚保障理念的理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事实上,不少寿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已经在此领域尝试突破。2011年,国内第一款细分被保险人健康等级的纯保障、消费型定期寿险引入中国并上市销售,依据消费者是否吸烟、血压、胆固醇等指标将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细分为6个等级,赋予不同的费率标准,为市场带来了更公平的价格,摒弃了被保险人仅仅被区分为健康体、非健康体这两类人群的传统做法,避免了健康人群对非健康人群的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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