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存金给付:60岁前每年给付保额的6%,60岁当年给付保额的106%,61-87岁每年给付保额的18%,88岁当年给付保额的206%。
二、身故保险金给付;合同生效1年内因疾病身故给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合同生效后身故或合同生效1年后因疾病身故给付保额的六倍,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60岁时可选择一次性领取,领取金额为保额的6倍。
可以附加盛世人生重疾,少儿特定疾病。
案例介绍:
李先生,公务员,35岁,儿子6岁。想在拥有保障的同时通过理财为儿子将来积累教育金和自己的养老金问题。选择投保泰康盛世人生B款,20年缴费,附盛世人生重疾,150元/年。利益如下:
儿子:
·年金帐户:60岁前领取2178元/年,60-88岁领取6534元/年,60岁祝寿金31944元,88岁长寿金68244元;如将年金累计生息,60岁退休时可一次性约领取338109元,或88岁可以一次性约领取1085279元。(仅以3%的利率计算,当前利率为4.5%)
·分红帐户:60岁时累计红利中档372923元,高档579827元;88岁时累计红利中档1022348元,高档1578538元。
·保障帐户:18周岁前,返还已缴保险费;18周岁后,身故保险金为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六倍(即217800元);重疾保障金为保额的6倍(即217800元)。(来源:百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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