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到银行存钱的,结果变成买了一份保险,我现在有点后悔了,这保险费还能退回来吗?”刚刚从银行回到单位的张女士一脸焦急,“听人说如果投保了再退,会损失一大笔手续费,要亏很多钱的,这可怎么办好?”在保险消费过程中,不少像张女士这样的市民,都不知道投保人身保险是有“犹豫期”的。
保险专家介绍,一般来说,人身险产品超过一年期以上的和新型产品,像万能险、分红险、投连险都有“犹豫期”,通常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投保人如果感到后悔或对产品不满意,可要求退保并获全额返款。但在实际保险销售中,有些业务员为了完成自己的“拉单”任务,并不会主动提及投保人享有“犹豫期”权利,并渲染退保带来的经济损失,导致很多投保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还可以“犹豫”,等于自动放弃本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专家提醒市民,“犹豫期”的10天是指10个自然日,在10日内要求退保的市民,如果因保险公司放假无人受理业务,保险公司有责任为客户顺延退保时间。需要投保人注意的是,欲在犹豫期内退保,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申请是无效的。对此,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保险权益,在此次新规中,保险监管部门第一次明文规定了“犹豫期”内退保的收费标准,让投保人“明明白白”消费,也堵住了保险机构乱收费的“后路”。
何为犹豫期?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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