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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您防保险条款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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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利用消费者急功近利的心理,一些保险业务员一般会忽略保险的保障功能,夸大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的收益。他们都会把计划书做得“很好看”,呈现投保计划时,要么把不确定的收益说成是确定的,要么把本来很少的收益说得比较高。过分强调收益是十分有效又不容易被察觉的误导方法。

  一般情况下,客户只有在拿到合同之后才能看见条款,无论业务员当初说得如何好听,一切都要以保险条款为准,然而拿到合同之后真正去较真的人并不多,即使发现问题,也会因怕麻烦的心理而选择接受。

  大多数保险都有犹豫期,一般为签署保险购买合同起的10日内。保监会规定,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回执单上的时间一定要消费者亲自签署,而签署保单的时候,一些销售人员可能通过装可怜或者以小恩小惠的方式,请客户把签署时间提前几天,这样就相当于缩短了客户的犹豫期,由此导致的损失自然由客户承担。

  (来源:大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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