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李先生也并非对保险一无所知,早在10多年前,他就为自己投保了意外保险附加意外医疗险,一年保费400多元。不过,当年的保单在现在看来,保障力度实在很有限。“意外伤害的保额是6万元,住院的话,每天补贴30元,另外还有住院费补偿、手术费补偿每次各3000元。现在想想,这样的保障力度完全没法和医疗成本匹配。”李先生有些懊悔,自己在10年间没有对保障做进一步的完善,以为一张保单就可以保终身。
像李先生这样的投保人可不少,买了一份保险就以为可以事事通赔,实际上,随着家庭情况、经济条件,以及被保险人自身健康状况的改变,保险的及时更新很重要。就比如刚刚大学毕业的社会新鲜人可能并不需要过多保障,但一旦组建新的家庭、扮演起父亲、母亲的角色时,保障的进一步完善就非常必要了。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尽早规避自己的健康、养老风险也必不可少。
过失三:不做地址变更、保单遗失不补新
廖女士在2005年时就投保了一份两全分红型保险,保险期限为5年,按理说到2010年时她就可以拿到生存保险金了,可糊涂的她到现在都没有领到任何钱。
“我2005年的时候在银行买过一份保险,我记得年限是5年,可是因为两次搬家,我又没有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地址,所以从第三年开始就没有收到过任何保险通知书。”更加不幸的是,就连保险合同都已经遗失不见。
小心维护保单是投保人享受保单权益的关键。我们建议廖女士先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用身份证号码查询这份保单的信息,看看是否已经确认到期,再咨询下该如何领取生存保险金。通常,需要前往保险公司柜面办理。若保单遗失,则需本人亲自前往,并填写有关合同遗失的声明。
如果合同尚未到期,想要补一份新合同,一般也需在保险公司网点办理,支付相应工本费。而变更地址通常只需带上身份证件在柜台办理,或者寄回地址变更回执至保险公司指定地址。一些保险公司也为客户提供了网上直接变更地址的服务。
(来源:成功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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