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我公司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大学教育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我公司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立业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公司将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三)保单持有人参与本产品的红利分配
【红利分配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
(三)交清增额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公司将按累积生息方式进行红利给付。
投保人每年可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一次,且只能在每年红利公布执行日之前进行。(来源: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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