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癌症,保险公司是否理赔?这个答案有了变化。以前,市面上多数重大疾病险都将原位癌等轻度重疾排除在责任范围之外。但今年以来,保险市场低迷,保险公司也开始寻求新的突破口,在一些保险公司今年新推出的重疾险中,为轻症重疾提供援助保险金,并逐渐将保险金的给付比例适当提高。
据了解,原位癌是癌的最早期,故又称为0期癌,从原位癌到浸润癌大概要5至10年的时间。原位癌偶尔可自行消退,通常不会危及生命,甚至没有任何不适症状。原位癌的治疗也相对简单,平均治疗费用在2万至3万元,主要常见于女性。例如,子宫原位癌通常的治疗方法是把子宫切除,无需做化疗。所以,在保险公司看来,原位癌的治疗费用低,易治愈,不符合重疾险“三高一低”的特征(即高发病率、高死亡率、高费用和低治愈率)。
目前市场上仅有少数重疾险可以按一定比例对原位癌进行保障。平安人寿、新华人寿、中意人寿等险企都在近年推出了类似的保障计划。其中,中意人寿的“安逸行”两全定期保险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但有附加轻症疾病保金10万元,包含了如恶性病变、脑中风、脑垂体瘤等10种重大疾病,一旦不幸患上原位癌,将有专门的轻症疾病保险金10万元。中意人寿的李萍表示:“类似保障计划销售非常不错。这也是保险消费从投资理财回归保障的一个表现。”阳光人寿的“真爱连连保障计划”比较适合女性,由“真爱连连两全保险”与其专属重大疾病附加险构成,不仅包含重疾、身故、满期返还等保险责任,更增加轻症保障,包括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主动脉介入手术、轻度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如发生约定轻症重疾的一种或多种,将给付保额的20%.此外,新华人寿还推出了康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一旦癌症确诊全额给付,5项特定疾病保障,及时治疗保安心,如果没有患病,保险期满,全额领取所交保费,既有医疗保障也有养老呵护。
把握三原则,医疗保险理赔不难
既然险种属于医疗保险的范畴,可很多人还是担心医疗保险理赔会遇到纠纷。采访中,保险公司的业内人士表示,只要投保人把握好以下三点原则,医疗保险的理赔就一点也不难。
1.认真阅读保险责任条款。消费者在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清楚险种的责任范围,因为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
2.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很多的理赔纠纷就是因为投保人刻意隐瞒既往病史造成的。虽然逞一时聪明好像占了便宜,但发生保险事故后,经保险公司核实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按合约规定不承担赔付责任,也不退还保费,最后受损失的还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广大投保人应切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别拿自己的钱财开玩笑。
3.免赔条款要看清。以住院医疗险为例,有补偿型和津贴型两种,补偿型医疗险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进行补偿,低于实际的花费;每家保险公司都规定了一个免赔额,低于免赔额,被保险人不能获得赔偿。津贴型医疗险则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与医疗费无关,理赔时一般不需要原始发票,且不受补偿原则限制。因此在购买保险中的附加险时,一定要问清,哪些情况是保险公司免责的,并落实在合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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