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部分理财产品往往难以做到真正的分账经营,对每个产品组合的信息披露可能不足、运作不透明。部分高风险理财产品一旦出现明显亏损,容易导致客户对整个资金池运作安全性产生质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微博)说。
2013年,银监会将资金池理财业务列为重点监管目标。刚刚召开的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要求银行实现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账经营、分类管理,强化风险防控,特别要注意规范销售行为,要将风险提示放在首位,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理财产品透明度需增强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增强理财产品透明度是银行理财产品未来发展的趋势。在近日召开的国际金融透明度发展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指出:“现在市场上理财产品法律性质并不明晰,投资者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时,其实并不清楚其购买的产品是债权关系、股权关系还是信托关系,金融机构需要明示产品法律关系,否则让投资者承担风险是难以完全做到的。”
王岩岫指出,应该按照理财产品全流通和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渠道,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持续性披露,明确理财产品投向,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理财产品客户的信息知情权。
巴曙松建议,进一步提升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要将关注重点从销售环节延伸、扩展到理财产品设计、销售、投资和兑付的整个产品周期。
业内人士指出,应该提升信息披露的可知性和理解性,同时加强舆情监测机制和投诉应答机制,这样才能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批评权、监督权、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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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小贴士
一看风险:是否保本要弄清。对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要慎重,它们不承诺保本和收益。
二看收益:预期收益看明白。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是预期的最高收益水平,并不是实际收益。
三看期限:赎回、终止需了解。在投资期限内,投资者无法赎回资金。提前赎回或终止会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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