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加保障计划
夫妻二人虽然都已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但5万元重疾保额也无法满足高额的医疗费用,为了避免疾病与意外风险给家庭带来的损失,保证生活质量,主要在重疾及意外风险方面增加保险计划(张先生保险计划见表一、李女士保险计划见表二)。
保险责任
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或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额+累计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重疾保障:被保险人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首次达到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状态(40种重大疾病、10种轻症),按照保险金额给付。
意外伤害或身故:按生命福星保险卡保险条款为准。意外医疗最高为3800元/年,每日补贴为20元(每天),最高180天,最高意外身故及残疾为40万元(航空意外),最低意外身故残疾为5万元(烧伤或非交通意外)。
2.子女教育及养老补充金计划
在家庭有足够的资金为孩子未来教育、婚嫁、养老等方面做好准备,特设计下列保险方案(见表三)。
保险责任
生存金:犹豫期满即给付基本保额的10%;60岁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加累积红利保额之和的5.5%;60岁起每年给付基本保额加累积红利保额之和的10%。
身故、全残金:一年内因疾病:退还已交保费并扣除已领取的生存金;意外或一年后因疾病:已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的现价。
豁免保费:投保人60岁前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豁免续期保费。
万能账户价值:保险期间内,生存金不领取可以进入万能账户,以日计息月复利方式进行二次增值;在合同有效期内,可自由领取和追加,期满时客户可一次性领取万能账户剩余价值。
满期金:81岁时,返还已交保费,加万能账户价值、终了红利。
意外身故或身故保障:意外身故金5万元:意外残疾金5万元;烧伤5万元;意外医疗5000元/年;每天补贴30元×180天,疾病身故2.5万元;体育课猝死2.5万元。
推荐方案点评
以上方案是根据张先生家庭目前情况,综合了家庭人员结构、收入情况、保险支出在家庭收入中的占比,从增加重疾与意外保险保障,到增加孩子未来教育、婚嫁、养老补充方面设计而成,从而在不影响正常生活支出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增加了家庭保险保障。
家庭保险的增加,应遵循家庭实际需求出发,保障为先,财富规划在后,家庭保险应每年进行年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有效调整,从而真正发挥保险的意义与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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