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给付期】
65周岁至84周岁为保证给付期,如果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的20年内不幸身故,公司将按保证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与已给付养老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高龄养老津贴】
85周岁-104周岁,每年生存再领取高龄养老津贴9000元,如果一直生存,合计180000元。
【满期祝寿金】
如果生存至105周岁,一次性领取150000元满期祝寿金。
【生存金累积生息】
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年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1%。
持续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养老年金、高龄养老津贴如不领取将进入生存金累积账户,按照公司公布的生存金累积生息利率日复利累积生息,假设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为4%,根据公司产品建议书利益演示,到65周岁时,可达231311元;到75岁时,可达450451元;到100岁时,可达1772063元。累积生存金可根据需要随时领取,用于旅游金、医疗金、养老金等。
【红利分配】
分红是不确定的,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来决定红利的分配。如果选择累积生息的红利领取方式,至被保险人65周岁时,累积红利演示可达191723元(高)、110387元(中)、29049元(低);至75周岁时,累积红利演示可达306952元(高)、176529元(中)、46103元(低);至100周岁时,累积红利演示可达718590元(高)、412984元(中)、107375元(低)。(根据公司产品建议书利益演示表)
【身故保险金】
65周岁前,如果不幸身故,最高给付281200元身故保险金;如果不幸因意外身故,最高给付431200元身故保险金。
除了传统的保单利益外,丁先生因为投保了合作优年养老定投产品,如果保单一直有效,且未办理过领取生存金和/或累积红利、保单贷款的业务,在65-75周岁期间,还可享受合众优年生活养老社区的增值服务。合众优年生活养老社区承诺:凡是2012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19日期间投保合众优年养老定投两全保险(分红型),并且合众人寿同意承保并签发保单的保险客户,在未来符合申请条件并入住合众优年生活养老社区,可享受增值入住的优惠服务。
可以说,合众人寿通过推出优年养老定投两全保险,不仅为客户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财务规划手段,让客户通过现在的积累,为未来的物质需求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同时积极投资养老产业建设,为客户未来的品质养老生活描绘了一副更美丽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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