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取消投连险柜台销售后,日前,保监会再下限令,要求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业务和长期储蓄型业务,首次明确两全保险保险期间不得短于5年,鼓励发展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
保险专家表示,去年多家保险公司推出2年、3年、5年期的短期储蓄型产品,尽管这些产品流动性高,但其内涵价值低,风险较大,尤其是赶上市场低迷期收益更难保证,而长期保险产品更能实现稳健收益。
短期产品风险高
去年上半年来,人保健康、瑞福德等保险公司均推出保险期间为3年、5年的短期储蓄产品,这类产品期限短、存取灵活,门槛较高,有的产品甚至为万元起售,利率一般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
“保险公司以高收益吸引投资者,但是由于这类产品投资期限短,尤其正值经济不景气时期,保险公司很难获得较高投资收益,而高利率则使保险公司负担加重。”太平人寿一位理财师称,“这类产品往往一次性缴费,投资者考虑的是其短期灵活性,但未考虑到收益的稳定性,由于投资期限短,且目前投资渠道较少,内涵价值低,短期储蓄型产品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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