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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财富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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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前因疾病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您已较保费,本主险合同终止,你觉得呢?

  产品类型:主险

  所属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缴费方式:一次交清,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险种类别:分红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0周岁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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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养老年金

  从您与我们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日(含)止,被保险人每生存至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我们

  按约定的养老年金额度每年给付一次养老金,并保证给付养老金二十次。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继续在每年的养老年金领取日向身故受益人给付剩余次数的养老年金,直至我们累计给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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