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养老保险代替医疗保险。如太平人寿的“一诺千金”成长型养老金。保证养老金领取得一年比一年多,可以把这笔每年增长的钱当作您的医疗补充。现在每年存10630元在保险公司,存11年总共存116930元,55岁开始领钱,领到100岁,按照5%的中档分红计算的话,总共能领到379177元。也就是您从55岁开始有了笔直到100岁的每年递增的医疗补充金。平均下来的话,45年内每年能拿8426元医疗金。另外如果年金领取日前身故,返还已交保费+2.5%利息+当时累计增额红利所对应的保费+终了红利;如果年金领取时身故,我们保证已领取的年金总额与身故保险金之和不低于年金领取日当时的基本保额+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额×5%+身故时的终了红利。
这样何先生本人年保费11030元,占年收入的10%,很合理。妻子方面,建议选择终身的重疾险,四十岁上下是疾病的高发期,一定要趁身体还健康时购买,或者推荐给何先生的成长型年金也可以投在妻子身上,年纪轻的话保费相对便宜,将来夫妻可以共同使用这笔逐年递增的钱。至于儿子是否要购买保险,那得看他将来是移民还是回国,如果回国的话还是需要购买国内的商业保险。
方案2
意外险:寿险=3:7
健康险是何先生目前最需要的险种,但投保健康险被保险公司拒绝,现在只能考虑其他补充保障。
保障劳动收入能力的保险品种主要是寿险和意外险。保额的计算可根据何先生未来的责任总额(生活费、退休缺口、理财目标、债务等),还需要知道何先生现在已经拥有的、可用于抵御风险的资产余额。但何先生没有提供财富存量信息,因此无法判断出具体保险额度。
保险规划建议
1.何先生和妻子都还没有退休,两人都有劳动收入,则购买寿险的责任分担比例即为双方的收入比例,如果双方没有劳动收入,则无需购买寿险。在确定寿险额度的基础上,采取“意外险:寿险=3:7”的购买比例安排。
2.如果何太太可以投保健康险种的话,那么在她已有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建议投保20万元保额的健康保险。
3.目前不主张何先生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因为养老保险相当于储蓄投资。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