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度烧烫伤保险金:交费期内,因烧烫伤造成残疾,按三度烧烫伤程度,给付10—200万元。
4.意外身故保险金: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身故给付20万元。
5.交通意外特别保险金: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在180天内发生伤残、烧烫伤或身故,获得保险金加倍给付,最高给付40万元。
6.住院收入保障:因意外伤害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每天补贴100元,因疾病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减3天,每天补贴100元,每年最高给付180天。因大病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每天再补贴100元,每年最高给付90天,五年内保证续保。
7.重大疾病保险金:90天后——终身,得大病(30种)凭诊断证明可一次性最低给付12万元或保单价值×105%取其大,若63岁时得大病,按中等收益可一次性给付13万元,按高等收益给付16万元,或73岁时,按中等收益可给付20万元,按高等收益给付28万元,或83岁时,按中等收益可给付31万元,按高等收益给付48万元,保险责任终止。
8.递增养老金:没得大病,保单价值可作为养老金领取,多种领取方式自选。63岁时可一次性领取中等收益13万元,高等收益15万元,或73岁时可领取中等收益19万元,高等收益26万元,或83岁时可领取中等收益29万元,高等收益45万元,保险责任终止。
9.身故保险金:交费期内,因意外身故,受益人最低可得保险金32万元,保险责任终止。因疾病身故,受益人可得保险12万元或保单价值×105%取其大,若83岁身故,受益人可得保险金中等收益31万元,高等收益48万元,保险责任终止。
说明:自04年万能险上市以来7年平均年投资回报率为4.06%,未来收益以实际为准。
30种重大疾病: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塔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言语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严重的多发性硬化;27.严重的I型糖尿病;;30.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女性疾病:
28.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29.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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