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到底能不能规避遗产税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若第二代发生风险,第三代可以领保险金;若第二代健康长寿,可以一直领生存金。”她提醒说,这类产品有的保障至80岁,有的保障为终身,建议选择后者,你觉得呢?
陈琼表示,有几类保险产品并不能当作避税产品来销售,第一类是
两全保险,原因是如果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并未发生风险,满期时将给付被保险人满期保险金,而在征收遗产税的情况下,现金同样被视为是可征收的对象,这显然得不偿失;第二类是定期类险种和
意外险;第三类是投连产品,由于该产品存在投资亏损的可能性,无法准确弥补未来可能缴纳的税负。
年金产品、分红万能较“受宠”
实际投保中,大额保单一般选择什么样的险种?
记者了解到,年金产品、分红、万能型终身寿险较“受宠”。以陈琼所在的平安保险公司为例,5单50万年缴的投保案例中,4单都投保的是同一款年金产品。该产品为分红型。陈琼碰到的案例则多选“一张保单保三代”型保单。其投保人为家庭成员第一代,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第二代。“第二代未成年前,每两年或三年领取资金,投保人自己支配使用;第二代成年后,使用权转移给他;若第二代发生风险,第三代可以领保险金;若第二代健康长寿,可以一直领生存金。”她提醒说,这类产品有的保障至80岁,有的保障为终身,建议选择后者。
若资金非法保险避税将失效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如果缴纳的保费总额比税金更高,或者比保险公司给付的赔偿金更高,违背了避税的初衷是不可取的。
理想的情况是,保险赔偿金既能覆盖所缴纳的保费总额,又能覆盖在不买保险避税的情况下同等规模的资产所需缴纳的遗产税。这又涉及到对个人资产的规划,包括购买保险的时间、规模等问题,因此需要通过专业人士设计具体的保险避税方案。
同时,尽管通过保险可以合法降低遗产税,但如果被保险人涉及违法,则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被保险人陷入经济纠纷或涉嫌犯罪,属民法范围,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其保险合同无效,或者资金来源有问题,法院无权强制处理保单。而在负债或公司财务恶化后投保,有非法转移财产嫌疑时,保险合同有被判为无效的可能。同时,如果其所缴纳保费为非法所得,法院可裁定保险公司强行退保,保险金也可能会被冻结、扣押、追缴等。
案例
刘先生,拥有1000万资产,假定这些资产全部存入银行作为身故后的遗产
将被征税:1000万×50%-175万=325万(其中,50%为中国遗产税草案中的假定利率,175为速算扣除数)
若他购买寿险按20年缴费,年交保费29.4万元,共交保费588万元,假定他75岁不幸身故,则:
共领取生存金:244万元
获赔身故金:650万元
预计红利:388万元(按4%回报率计算)
共获得保险金:1242万元
购买保险后遗产税:(1000万资产-588万保费)×30%-25万=98.6万(其中30%为中国遗产税法草案中的假定利率,25万为速算扣除数)
买保险前:需交遗产税325万元
买保险后:需交遗产税98.6万元
少交遗产税:226.4万元
买保险前留下遗产:675万
买保险后留下遗产:1595.4万
Tips:各国遗产税征收方法
美国
根据现行税法,2012年去世的人的遗产赠与税的免税额为525万美元,对超过免税额的遗产实行累进税率,共12级,通常是金额越高的部分,税率越高。
日本
对其公民的全球财产征收遗产赠与税,日本的遗产税实行累计税率,1000万日元以下为10%,1000万-3000万日元为15%,3000万-5000万日元为20%,5000万-1亿日元为30%,1亿-3亿日元为40%,超过3亿日元为50%。
韩国
遗产赠与税均实行累进税率,边际税率分5级,税率10%-50%。
丹麦
遗产赠与税实行单一比例税,财产在亲属之间转移税率是15%,如果转让给非亲属,对交纳15%的税后的剩余财产再额外征收25%,这样,非亲属之间的遗产赠与税税率大致为36.25%。
意大利
是实行混合遗产税制的国家,其征税方法是先按遗产总额征收遗产税,然后再按不同亲属关系征收比例不一的继承税。纳税人分为两类:一类是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另一类是继承人或受赠人。对第一类纳税人统一采用第一种累进税率,对第二类纳税人则根据其与死者的亲疏关系采用不同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