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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的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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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12月30日下午,广东一位大学生连续熬夜到凌晨3点之后猝死,而在此之前,河南《南阳日报》一名35岁的记者在上班途中猝死。一系列猝死事件的发生引发了社会关注,而保险公司从中也发现了新的商机。保险公司在加强保险宣传的同时,开始推出专属保险产品,其中招商信诺的“珍护无忧压力山大保险”已经面市。保险界人士认为,针对某种特定疾病的保险产品因其定位明确、价格低廉逐渐受到市场关注。

  猝死的保险理赔

  平安人寿理财规划师郝女士告诉记者,猝死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一年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明确,猝死并非意外范畴。因此,意外险已经无法保障猝死风险。

  据介绍,猝死属疾病身故范畴,两全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都含有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其中就包含了猝死的保障责任。其次,附加定期寿险、含有疾病身故保险责任的附加重大疾病保险,这些也有猝死的保障责任。

  郝女士介绍说,猝死事件频频发生,许多客户增加了寿险的保额。

  今年41岁的石先生是一家IT杂志的负责人,因为经常出差他购买了充足的意外保险。当他得知猝死不属于意外险理赔范围之后,他又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定期寿险,保额50万元。工作劳累的石先生表示,他对猝死保险很感兴趣,自己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万一身故,一定要留给家人充足的经济保障。

  这些保险产品都不是专门针对猝死的,因而投保时保费比较高。

  “针对高压力人群推出专门的猝死保险产品,可以降低投保人的成本支出。”招商信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目前,IT行业和媒体行业的从业人员因为从业压力比较大,比较关注猝死保险。对于专门的猝死保险,石先生说,这种保险的价钱非常低,每年买一份很不错。

  猝死与重大疾病保险

  猝死的重大疾病保险赔偿,根据猝死的后果分两种情况:死亡的和健在的。死亡的:有病理明确的具体死因的,可以比照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定义,符合的予以赔偿。如没有进行病理或尸体解剖,进行推定的,根据《保险法》和相关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受益人在索赔时原则上应承担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的证明责任。对于健在的,即猝死后抢救过来的,应根据相关诱发疾病及恢复状况,参照是否符合重大疾病定义,是否达到重大疾病的标准,考虑是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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