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地区全国
销售方式代理人
主附险类别主险
保险类别(按保险责任)两全保险
适用人群凡出生满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二种,分期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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