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农历马年来临前的几天内,保险业迎来多项政策刺激。其中,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互联网销售等与渠道相关的内容成为业内关注焦点。监管层对于“银保驻点”持谨慎态度,银行也在按照有关要求执行。业内人士认为,新规的目的更多在于促进保险业结构调整,规范保险产品销售,银行和保险公司需更紧密合作。
银保驻点匿迹
1月16日,保监会、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并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而保险产品的销售人员依然为银行的工作人员。
有消息称,保监会于2013年底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有“在代理合作期内,连续两个季度银行、邮政代理机构省级机构代理同一保险公司业务,期交保费达到或超过该省级机构代理该保险公司全部保费收入30%的,该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该省级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的提法。在正式通知中,已不见该表述。
最新的通知将于4月1日起实施。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走访多家银行,未发现有保险公司人员在银行驻点的情况。在望京地区某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以前有保险公司人员在银行驻点提供服务,但目前已撤销。从整体上看,近一年来,这方面的业务量比之前呈现下降趋势。但客户如果有购买保险产品的需求,银行也有相应人员可以接待和办理。
在记者走访的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银行网点内,宣传架上都摆放着保险产品宣传单,但并未作出特殊推荐标识或提供醒目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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