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监会针对银保渠道新政不断推出之下,银保收入结构失衡的情况可能有所改善。2014年年初,保监会下发了18个规范性文件,其中3号文和12号文都与银保业务规范发展密不可分。
根据即将于4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监3号文)规定,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应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同时,保监会2月份还下发了《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12号文),对高现金价值产品做出规范。
记者了解到,各大寿险公司已在紧锣密鼓地按照新规定要求进行筹划,同时,为应对新规涉及的保障型产品和长期类产品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主动调整产品结构,重点转向期交产品的销售推动。
如中国人寿2月期交业务占比为14%,而1—2月时期内的整体期交业务占比不足3%,显示其对银保业务结构的主动调整方向。据行业人士透露,中国人寿从2月起就不再强调冲规模的趸交产品销售,转而主打期交产品。此外,2月以后,人保寿险也已停售高现金价值产品,进入期交产品的主推阶段,该公司今年1—2月银保规模保费超过300亿元,同比增长两倍以上。但期交业务保费仅为2亿元,同比有所下降。
与之相比,坚持期交策略为主的生命人寿今年1—2月银保规模保费为13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0%以上。不过,其今年1—2月银保业务期交保费规模为14亿元,同比增长200%以上,令其在主要寿险公司中排名第一,比中国人寿还高出2亿元。
随着高现金价值产品的热推逐渐降温,相关产品停售后的银保业务如何推动,是包括银行系险企在内的寿险公司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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