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业内人士表示,投资者购买分红险产品,不论选择哪种分红方式,都须切记分红具有不确定性,关键在于险企运营状况,不要被分红方式表面上的差别或险企的红利演示表所迷惑,更不能只听业务员口头承诺给付收益的一面之词就匆匆下手,而应着重考虑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和投资盈利水平。
据广州日报报道,浙江嘉兴的黄先生购买了新华保险一款"吉庆有余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交5800元,10年缴费期到期之后,保险公司承诺满期返还58000元,但10年期保险到期后,分红居然一分钱都没有,黄先生对此表示相当气愤,认为保险公司误导投保人,坑害投保人权益。据黄先生出示的保单显示,除了每年缴纳保费5800元,交10年,保障期为10年,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还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保额为5万元。
保险专家对此表示,“保险公司玩了个概念,叫做保额分红。”所谓保额分红指保险公司以保额为基础进行分红,将当期红利增加到保单的现有保额之上。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黄先生在当时拿不到分红的原因,“因为所有的分红都直接增加在黄先生保单的保额上,投保人只能在发生保险事故需要理赔、保单期满或退保时才能拿到所分配的红利。”
记者了解到,保额分红对于要求资金流动性强的消费者来说并不划算,“因为保额是恒定的,红利并不会像现金分红去累积生息,只是不断地在保险责任额度上增加。”
保险专家告诉记者,很多保险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违规讲解,将保险预期收益率与银行利率挂钩对比,结果造成多年后,客户本预期比利息更多的红利,结果反倒亏本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退保,消费者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消费者若想重新购买相同保额的保险保障,在一般情况下,费率、核保要求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尤其是在犹豫期过后退保,根据合同约定,消费者只能获得低于保费本身的现金价值,本金会承受一定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部门一直在加强对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治理,今年4月1日即将实施的银保新规,除了对低收入居民、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出台进一步保护措施外,还明确了保险公司和代理机构哪些行为应该做、哪些行为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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