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今年30岁,计划为自己年幼的儿子准备一笔教育金,她选择为自己购买了恒安标准福惠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年交保费2万元,一共交费5年。在保险期间内,李女士可以享受如下保险保障:
特别提示:该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非保证的,实际红利水平可能高于或低于表中所列数字。以上图例仅为趋势性描述。
保险责任
温馨提示
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前身故的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我们将向您无息返还已交全部保险费,同时支付终了红利。
合同解除
如果您在10天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并收取10元成本费;如果您在10天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我们将向您返还该保险单现金价值,同时支付终了红利。
除外责任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您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从事非法活动、拒捕;
3.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本宣传材料为帮助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详细规定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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