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残豁免保费
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因疾病发生全残,自被保险人确定为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应交日起,我们豁免本主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
备注具体来说,客户在投保福寿齐添一年后至生存年满59周岁,每年都可获得2%基本保额的生存保险金,轻轻松松享受高品质生活;60周岁至99周岁生存,每年都可获得12%基本保额的养老年金;从60周岁开始保证领取20年,更能锁定客户的养老金。在客户生存至66、77、88周岁时,福寿齐添分别提供20%基本保额的祝寿金,若客户能长寿至百岁,福寿齐添还会再次为其添惊喜——100%基本保额的满期祝寿金。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每年确定红利分配,客户享有分享合众的经营成果的机会。如果生存金不着急领取,福寿齐添的生存金累积生息功能,还能为客户的资金保值增值。
同时,福寿齐添还具备身故保障和全残豁免的保障功能。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发生全残,则豁免主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真正让关爱与客户永相伴。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合众为客户提供不同的生命保障金,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生命保障需求。
产品特色(1)年年快速返,生活高品质。
保单生效满一年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每生存至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给付“生活补贴金”。
(2)高额养老金,幸福乐无边。
被保险人60周岁至99周岁,每生存至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养老津贴”。
(3)定期有祝寿,关爱喜乐多。
被保险人生存至66周岁、77周岁、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祝寿金。
(4)身价高保障,呵护到百岁。
等待期内身故返还所交保费;60岁前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养老津贴的保证给付期内身故,一次性给付应给未给的养老津贴;80岁后身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0%。
(5)保证20年,晚年乐无忧。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每生存至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养老津贴”,保证给付20年。
(6)全残保费免,让爱永相伴。
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发生全残,自被保险人确定为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应交日起,豁免主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
(7)年领或月领,贴心随您选。
被保险人可选择按年或按月领取养老年金。月领金额按年领金额的8.45%折算。
(8)保单可分红,保值又增值。
每年根据分红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红利的分配,分红为不确定的,红利可以累积生息。
案例设计以合众宝宝谢小宝为例,小宝今年0岁,父母为其投保了一份缴费年期20年、基本保额5万元的“合众福寿齐添”,每年只需交费4750元。小宝生存至59周岁,总共可领取5.9万元的生活补贴金;生存至99周岁,总共可领取24万元的养老津贴;生存至66、77、88、100周岁的祝寿金,总共可达8万元。如果小宝不幸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全残,合众人寿将豁免福寿齐添余下各期保费,并继续为其提供相关的保障权益。此外,福寿齐添的复利分红及生存金累积生息功能能有效的抵御通货膨胀,让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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