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鸿宇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范围:出生30天—17周岁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19.20.2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教育保险金。
2.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婚嫁保险金。
3.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照所交保险费的13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其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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