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规划、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身保障
生存保险金:
自保单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如下约定在每个保单年度起始日给付生存保险金,
(1)自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至60岁之前,每年生存保险金金额为约定年金领取额的20%;
(2)自年满60岁开始,每年按约定年金领取额领取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
(2)18周岁以后身故时,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交费期满前因非意外导致身故,给付金额=1.1*已交保费
交费期满后因非意外导致身故,给付80周岁前未领取的保证年金总额
(3)18周岁以后身故时,意外身故保险金:
非意外身故保险金*2,但最高不超过非意外身故保险金+100万
(4)投保人意外身故、高残豁免保险费
(5)一次性领取选择权:60岁时,可选择一次性领取20倍保额,合同终止。
解决急需资金
我们为您提供两种方式帮您解决急需:
1、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合同贷款以解燃眉之急。
2、您还可以申请退保或部分退保,以解急需。
生存保险金的领取
生存保险金可选择现金领取和留存公司累积生息两种方式。默认为留存公司,每年可申请领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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