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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瑞鑫两全分红保险产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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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一年后,患条款中所列的12种重大疾病任意一种或几种,凭诊断证明保险公司给付3万元重疾保险金,即保额1万的3倍。合同终止,你觉得呢?
  7.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确诊条款中12种重大疾病的任一种或几种,保险公司给付保额的3倍,合同终止。

  12种重大疾病:略

  例如:被保险人,男,年龄30岁,保额1万,交费期:10年

  交费期间:2008-2017年,每年交保险费2488元,10年缴费合计24880元。

  保险责任:

  1.2011,2014,2017……2058,每三年能够领取一次800元,即保额1万的8%。

  2.2009年起每年领得分红,红利可以现金领走,也可以累积复利生息,且不扣利息税。

  3.如果合同成立一年内别保险人病故,保险公司不计利息退还保险费,合同终止。

  如果合同成立一年内,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3万元,即保额1万的3倍。合同终止。

  4.如果合同成立一年后被保险人病故,保险公司给付3万元,即保额1万的3倍。合同终止。

  5.被保险人生存到80岁,保险公司给付3万,即保额的3倍。合同终止。

  6.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一年后,患条款中所列的12种重大疾病任意一种或几种,凭诊断证明保险公司给付3万元重疾保险金,即保额1万的3倍。合同终止。

  此款保险的特点:健康储备,安然无忧,养老保障,美满幸福,抵御通胀,资产保全,生存给付,终身受益,累计分红,额外收益。是兼具养老、重疾与投资的产品,是精心呵护人生风险规划的途径,是尽享金色之阳的新型理财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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