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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保面临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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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互联网“宝宝”和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持续低迷,不少追求高收益的投资者转而将资金投向更高收益的互联网理财保险产品。但这类产品收益兑现存疑、提前退保受限、保障功能不足等“软肋”也逐渐暴露出来。而近来保监会连连剑指偿付风险,也给希望以高收益产品拓展市场的保险公司敲响了警钟。
  这类高收益保险产品大多要求投资者满足一个最短持有期,比如一个月、三个月、半年或者一年。投资者满足这个最短持有期后,再退保就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不过,如果投资者购买保险后又急需用钱,没有满足最短持有期就提前退保,很多高收益保险产品都规定要收取一定费用。比如一款产品投资期限为一年,投资者持有不到一年就想退保,保险公司就要收取账户价值4%的退保费。还有一款产品规定锁定期内也可以领取,但投资者要支付领取金额的10%作为手续费。

  偏重投资保障不足

  互联网理财保险产品将保险的保障功能和普通理财产品的投资功能合二为一,这类产品最吸引人的地方是较高的预期收益率。而保险公司在销售时,往往也是特别强调其具有的投资理财功能,相对弱化了其保险属性。

  某电商平台上,多款高收益保险产品对于其保险功能的介绍,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含105%的身故保障。”也就是说,一旦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除了会将此前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退回外,真正的赔款只有账户价值的5%。

  而以消费者比较熟悉的交通意外险为例,通常只要支付几元钱甚至几毛钱,就能获得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身故或残疾保障。业内人士表示,这种高收益保险产品保障功能过于单一,而且赔付力度也偏低,关键时刻可能“不顶用”。如果投资者希望获得比较充分的保险保障,最好还是选择其他保险产品。

  保监会剑指偿付风险

  近来保监会已多次剑指保险公司的偿付风险,为希望以高收益产品拓展市场的保险公司设限。

  近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号:分类监管(风险综合评级)》(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在新的征求意见稿中,流动性风险被列入“难以量化风险”的范畴。

  此前,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应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一旦不达标,保险公司就应立即停止销售这类产品。业内人士认为,保监会对于偿付能力的规定会给过度依赖高现金价值产品增加保费收入的保险公司带来较大影响,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可能会再次成为保险公司比拼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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