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22周岁的小曹刚领取了一份来自保险公司的保金――这是他的家长在1994年为他投保的子女备用金保险。“我小姨听说这份保险不错,也想为我的表弟购买一份,虽然领取金额不多,但也算是一份保障。”小曹说,但后来电话咨询了很多保险公司后得知,这个险种已经消失了。
“这个保险的到期保金,在今天看来确实很低,但在当时算是巨款,可就算如此,当时个人来投保的并不多。”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保险理财师别丹军告诉记者,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市民的保险意识逐渐提高,虽然子女储备金保险已退出历史舞台,但在不断增长的保险需求下,越来越多的保险产品面世,完全能够满足市民的保障需求。
“子女储备金”黯然退出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不少家长都在当时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自己的子女投资了一份独生子女备用金保险。“当时的独生子女费是每月5元,大部分是单位来保险公司,直接将这5元投保。”别丹军介绍说,每月交取保费,直到子女18岁,而子女22岁时就可以连本带息取回。如今时限已至,当时的受益人大部分都可以领取此项保金。只是,可该款产品却已默默退出保险项目的舞台。
“这种储备型保险,是在1995年《保险法》出台后,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保险行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那个时候,客户的需求开始多样化,而市场上出现的保险种类也开始增多,于是,不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子女储备金保险,逐渐丧失了存在的意义,保险的方式也出现了重大变革。
“虽然在今日看来,这种储备型保险的作用不大,可是在保险行业的发展进程中,它的出现具有启蒙意义。”别丹军说,这种备用金出现的时机,正是人们寿险意识的萌芽时期,它存在的意义,更多是让人们更好地认知人寿保险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而在它之前,中国的保险大多为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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