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里的“风险”
保险公司在接到相关投诉之后,调出了叶女士购买的保险记录:投保人钟先生(叶女士的丈夫)于2012年4月27日为其儿子投保了我公司“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至今缴费三年,年缴保费10440元,根据保险责任,该产品年缴费期为五年,保额为20000元,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终止。
随后,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与叶女士一家进行了约谈,了解到业务员在向其介绍产品时,叶女士一家较看中收益。目前叶女士想要退保主要是认为该公司分红偏低不能达到预期。
该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肖某表示:“在承保时,该客户在回访电话中明确表示该份保单为本人亲笔签名并且收到保险合同。针对回访人员提出的保险责任、缴费年期、保障范围、分红不确定性以及犹豫期提示等内容,该客户均表示明白与了解、无疑义。由于分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我公司针对客户提出的达到宣传收益无法保证,并不能满足全额退保的要求。”3年共31320元的投入,目前叶女士如果想退保,只能按照现金价值退回1万多元。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如果想要享有保障,就不能动用自己的保费,只能取出自己的保单分红、关爱年金和生存保险金。
针对许多客户既想要有保障又希望有收益的需求特点,保险公司才会推出分红型保险。分红保险,保单持有人享受保险公司经营成果的同时,也会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一定程度上保险公司也不能保证客户的实际分红收益的高低。因为客户看重收益,业务员为了自己的业绩在推销时或多或少地存在夸大收益的做法。
肖某介绍说:“为避免因业务员夸大其词而造成消费者的损失,除了公司定期对业务员进行培训外,每笔保单都必须由客户亲笔签名才能生效。公司还会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再次提醒购买保险的主要事项。”
购买保险需注意“三点”
根据中国保监会通报的2014年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显示,2014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共接收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总量12417件,反映有效投诉事项13420个。消费者投诉事项涉及人身险的共有8275个。
通报显示,人身险涉及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中,退保纠纷2731个,占合同纠纷投诉总量的47.83%,主要表现在大多数人身险产品保险期间较长,一旦中途退保,按照现金价值计算,将产生一定的退保损失,部分消费者对此无法接受。
消费者主要投诉销售人员夸大产品收益、错误解释保险条款、隐瞒投资风险或保险合同期限、混淆保险与理财产品的概念等。
针对此类保险纠纷频发的现象,荆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以下三点需特别注意:一、要正确分析个人保险需求,并充分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分红保险是一种较为合理的理财方式,但收入不稳定,短期内预计有大笔开支的家庭要慎重选择分红型产品,分红保险的变现能力相对较差,若中途想要退保会有损失。二、认真审阅合同条款。不能只看保险业务员提供的宣传资料,更不能轻信业务员自身关于分红收益的承诺。三、合理利用“犹豫期”,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合同有“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或15天内,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仅扣除少量工本费,退还投保人全部已交保费。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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