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多为老年人
就记者目前采访到的数据来看,前来投诉的投保人多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
近日,年近七旬的陆先生给记者发了投诉邮件。他表示:“2009年,我在某保险公司的营销员的劝说下,为我32岁的女儿购买某保险15份,每份基本保险金额为15000元,并在他的帮助下填写了保险合同。该种保险年缴费额12180元,10年缴清,至2014年已连续交了5年。”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他结识了一位保险行业从业人员。在这位好心人的帮助下,他才发现许多被“忽悠”的地方。
陆先生对自己的保险提出了以下几点质疑。
一、模糊收益人和收益时间。推销员说的是缴满10年,就可以获取收益(拿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而合同中却规定要到被保险人60岁,也就是28年后。
二、模糊分红基数。推销员只谈分红利率如何如何比银行存款高,却不谈基数。按惯例是计算10年内逐年缴12180元直至缴齐总额121800元的利息,而保险公司是以基本保险金额15000元来算的利息。如此即使非常少的绝对额,都会有非常高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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