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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以房养老产品优势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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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处置所得将优先偿还老人在保险公司领取的金额,剩余部分仍归继承人所有;若处分所得不足以偿付老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你觉得呢?

  4月10日,幸福人寿宣布,公司与北京、上海和武汉的几位老人及其家庭正式签订幸福人寿以房养老产品“幸福房来宝”投保单。这意味着,如果随后的核保等环节一切顺利,这些老人及其家庭将成为国内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首批客户。

  幸福人寿副总裁曲和磊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公司推出的保险版以房养老与银行版相比有三点优势,即:1.保险版是固定期限贷款,且利率低于银行贷款;2.保险版考虑了房子的增值潜力;3.老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将钱还给保险公司以继承房产。

  第一批客户已顺利承保

  今年3月23日,保监会正式批准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这意味着中国第一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正式面世。

  据了解,幸福人寿这款以房养老产品主要针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试点城市推出,产品主要从老年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研发设计,试点期间优先面向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以及高龄老年群体。

  对于以房养老,曲和磊举例称,通俗地讲,公司推出的保险版以房养老的养老金可以领取至老人去世。同时,如果老人去世之后其继承人选择要房子,只需要将从保险公司已经领取的钱按一定的利率还给保险公司即可,房子仍归继承人所有,而且这个利率低于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利率。如果继承人不赎回房屋,再由保险公司对房屋抵押权进行处置,处置所得将优先偿还老人在保险公司领取的金额,剩余部分仍归继承人所有;若处分所得不足以偿付老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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