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么来形容大爱无形似乎很难,当汶川的一声震撼响起,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灾救难的种种事迹是一种大爱。阳光少年黄舸用身残志坚的双足走过17000公里,感恩那些帮助过他的好心人,用他短暂的生命奏响《点亮生命》之歌,并捐献视网膜,使灾区一个11岁的孩子重见光明,感动中国,感动无数少年重新对待人生,这是阳光少年黄舸的大爱。
记者近日在新华保险了解到一件“保费豁免”的理赔案例,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大爱。何为“保费豁免”,即投保人在交费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其身故或确认全残之日起免交剩余的期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投保人武某(28岁)于2009年6月6日在新华保险包头中心支公司为被他的孩子(现1岁半)投保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保额12050元。2009年7月24日投保人武某骑电动车被一辆搅拌车撞倒当天身故,武某一家陷入极度悲痛之中。得知案件发生后,新华保险调查人员积极联系客户进行慰问、对事故情况进行了解,因客户一家一直处在极度悲痛状态,无法准备相关理赔资料,公司工作人员协助客户家人在11月25日终于把资料收集齐全,当天立案,第二天结案。并根据条款豁免被保险人到合同期满的剩余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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