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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限制未成年人身价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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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保监会再次修订条款,北、上、广、深的保险公司对全国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额统一上调为10万元,你觉得呢?
  未成年身价保额历次调整

  1、1999年:保监会规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障额度不能超过5万元。

  2、2002年:考虑到地区生活水平,保监会将北京、上海、广州以及深圳这四个地区的18周岁以下的身故保险金上限提至10万元。

  3、2011年:保监会再次修订条款,北、上、广、深的保险公司对全国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额统一上调为10万元。

  4、2015年:保监会发布《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所以,目前未成年人如果在10周岁之前死亡的话,保险金不能超过20万元。18周岁以下的,身价保障最高50万元。不过要注意的是,《通知》表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等不受限额。(来自: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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