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保险当“房”卖你听说过吗
“这是一个金融概念房,并非真正房产,以金融产品为主题,以房产为概念解释。每年付20万元,付10年,比作分期买房。第一年年末返还10万元比作2倍租金,以后每年返还5万元就是正常租金,64-88岁返还10万元,比作双倍租金,88岁返还200万元祝寿金,比作房产原价值。”近日,记者收到某寿险公司发来的保险产品宣传。
可以看出,将保险与其他投资产品进行类比的现象在保险销售中仍普遍存在。当然,这只是吸引消费者的第一步,若能在接下来的销售过程中清楚告知二者的差异,倒也无可厚非,然而,现实中,部分保险却是以其他身份卖掉的,消费者在很久以后才知道原来自己买的是保险。同时,夸大保险收益,用“停售”、“最后的机会”等表述诱导消费者仓促决定也是常见的违规营销手法,2016年,不少寿险公司因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保险=理财产品?
保险就是保险。不过,在销售过程中,保险却常常以其他面目出现在消费者面前,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买的是保险,待其弄明白是怎么回事,要么感到无奈,要么就怒而退保。
天津某邮储银行营业所在其营业场所摆放自制违规保险宣传材料,以银行存款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其中一份宣传材料称:“邮储望子成龙零存整取;存3年6年取;年收益6.0%+分红”。另一份材料称:“零存整取,理财甄选;第一年存1万元返990元,第二年存1万元返990元,第三年存1万元返990元,第四年存0元返990元,第五年存0元返990元”。在检查过程中,天津保监局发现,该邮储营业所对某寿险公司的分红型两全保险和另一寿险公司的年金保险进行与保险条款不符的虚假宣传。
四川省某邮储银行在销售某寿险公司的终身寿险(万能型)趸交保终身保险产品时,将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保险产品宣传为保险期间2年,且承诺2年后收益达到4.25%-4.3%。尽管在该案例中,营销人员没有将保险以其他产品的形式卖给消费者,对保险的关键信息却进行错误陈述。
还有的寿险公司以房产投资、股市投资等其他投资方式作类比,宣传保险产品的收益,并强调其高收益、稳定性,而对存在的风险、退保的损失等问题避而不谈。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现实中,营销人员喜欢故意隐藏保险的真实身份,以银行理财、金融房产等产品混淆视听,一方面是害怕消费者反感卖保险的,另一方面是为了简化复杂的保险产品,使消费者容易理解。但实际情况是,误导式销售越盛行,保险的口碑就会越差,消费者的反感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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