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业务人士指出,万能险和投连险不能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以往的“年金保险+万能险”产品组合已不能实现,某些中小险企仍可通过单一分红险来吸纳保费,从而实现业务规模的扩张,“从今年前三个月的保费收入来看,有部分激进险企就是采取这种方式来实现规模保费的扩张”。
“以往,万能险仍属于小众保险的时候,大部分险企都是通过分红险来上规模的。不过,是否能吸纳大量保费,这就要看分红险的存续期限、以及收益情况了。这些分红险对客户承诺的高收益,监管部门是没有义务为其背书的,监管部门只是保证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上述业务人士表示。
前述业务经理也表示,监管部门同时考虑了险企的流动性风险。从《通知》中强调的“万能险、投连险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的功能”可以看到,监管部门并没有把“门”关死,而是让险企通过投保人灵活追加的保费,来维持现金流的充足,从而减轻了退保、给付所带来的压力。
此外,《通知》中还规定,保险产品名称应该清晰明了,突出保险产品责任特点。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而保险公司对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应在产品销售和产品宣传材料中明确告知消费者为“保险产品组合”或“保险产品计划”。业内人士指出,这将减少销售误导,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来自:同花顺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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