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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意外险规定多 旅客应多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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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旅游意外险作为旅游保险中的重要险种之一,有着其独有的保障范围、相关规定和监督部门。专家建议出行的市民们,在购买旅游意外险的时候,需要全面了解其的具体内容。下面向您详解旅游意外险的相关知识。

  (2)金额

  旅行社为旅游者办理的旅游意外险金额不得低于以下基本标准:①入境旅游:每位旅游者30万元人民币;②出境旅游:每位旅游者30万元人民币;③国内旅游:每位旅游者10万元人民币;④一日游(含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与国内旅游):每位旅游者3万元人民币。旅行社开展登山、狞猎、漂流、汽车及摩托车拉力赛等特种旅游项目,可在上述金额基本标准上,按照该项目的风险程度,与保险公司商定保险金额。

  保险手续

  (1)保险条款

  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在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以下保险条款:①保险费;②保险金额;③旅行社与承保保险公司商定的各项旅游意外事故的赔偿比例。

  (2)投保手续

  旅行社办理意外保险,必须在境内保险公司办理。其投保手续应由组团社负责一次性办理,接团社不再重复投保。

  (3)旅行社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手续

  组团社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内容,与承保保险公司签定《旅游意外保险合同书》,并以下列方式办理投保手续:①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洞保险公司办理一次投保手续;②以上一年度组织旅游者的人数为基础,一次性向保险公司办理本年度的投保手续。此外,旅行社应与承保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对旅游意外险索赔有效期限作出约定,一般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为限。

  (4)有效凭证

  当旅游者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旅行社匝及时取得事故发生地公安、医疗、承保保险公司或其分支公司等单位的有效凭证,并由组团社同承保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对旅游者的小额行李物品损失的赔偿,旅行社应与承保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做出规定;在约定数额内可由旅行社先行向旅游者垫付,旅行社凭理赔申请及损失证明与承保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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