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4岁男孩蓝祥祎随母亲汪凡参加自驾游,发生车祸遇难。汪凡夫妇将同行人员告上法庭索赔。长寿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驾驶员胡群英赔偿5.4万余元,其他10名同行者分别赔偿2万余元。
自驾游一人死亡,全团成员个个当赔匠。昨日,本报一版报道这则新闻后,众多自助游爱好者纷纷发表不同意见。驴友“闪电”和“大吉普”还支招如何避免赔偿责任。
观点
当赔匠不合情理
自助游爱好者易先生称,在很多自助游团队中,大家只是有共同爱好,相约一起出行,并不存在真正的组织者。而且参加自助游的人大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我认为,在旅途中互助互救的义务是存在的,但出事后负赔偿责任则很不合情理。”
驴友郑静认为,事情发生后,同行人员可以出于道义“接济一点”。赔偿意味着有过错,同行人员并没有过失,凭什么要负责?
支招1
买保险减少损失
网名为“闪电”的陈先生,是一位驴友。“凡参加我组织的团队,都要强制购买旅游保险。”陈先生称,如今如果出了事,一般都是找“驴头”。其实,大多数情况下,“驴头”不过是个提议者,把责任完全归结到“驴头”身上不公平,让全体出游者共同负责更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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