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无序竞争
眼下,一个不容忽视的情况是:无序竞争正在成为旅游险进一步发展的“拦路虎”。
2007年,上海875家旅行社全部投保了旅行社责任保险,但保费收入却未能获得预期的增长。据了解,按旅责险条款费率规定,保险金额200万元档,对应的保费为8000元,而实际操作中已降至2800元。这主要是旅行社在投保时为了控制成本,大幅压低保费;而保险公司为追求规模和维护客户,无奈之下只得让步。
目前,上海旅责险简单赔付率已经超过了60%,还不算相关宣传费用和手续费。无序低价竞争导致各保险公司将旅责险列为非效益险种,在承保条件无法改变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只能通过严把理赔标准的方式控制。
虽然游客出行时购买意外保险的意识已有明显提高,但多数并非主动购买。例如,根据申根条约国家规定,所有向申根条约国家提出的短期签证申请,必须出具已购买境外旅游保险证明,内容应包括紧急救援、医疗费用及医疗遣送费用,最低保险金额为30万元人民币。
同时,旅游意外保险被广大旅游者误解为赠送产品。上海旅游意外保险主要以旅行社、部分票务服务公司代理销售为主,旅行社也被要求进行旅游意外保险的投保咨询。旅行社为了不额外增加游客支出,会采取将旅游意外保险打包赠送的销售模式,这样的保险保额通常较低,这就给游客形成旅游险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印象,不利于旅游险发展。
提高抗风险能力
“旅行社须把团费的0.3%作为印花税,缴付给旅游业赔偿基金,作为对出险游客的超额赔偿。”国际航空协会审订旅行社商会副主席利伟强在介绍香港旅游保险业发展时,着重强调了制度建设对旅游保险发展的重要性。
国内已经开始完善旅游保险制度建设,人保财险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率先成为成都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统保单位。上海也在积极推动旅游业建立旅责险统保制度,通过集中保险资源、规范投保行为,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安全;同时,还将重点研究如何突破《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适当提高个人赔偿限额。
由于旅游行业进入门槛低、抗风险能力较弱,遇到大型事故责任时,较难通过一般的责任保险和保证金解决。目前,上海通过对近几年重大旅游事故的赔偿分析,正在探索建立旅行社重大灾害事故超赔责任保险机制。
据悉,根据制度建设的初期设想,当旅行社整体赔偿金额大于旅责险赔偿限额时,可再由保险公司提供一个超配责任保险,在有效扩大保险保障的同时,增强旅游行业的抗风险能力,充分体现保险作为避险工具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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